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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规定商场空调:冬≤20℃ 夏≥26℃

2008/12/5/09:13 来源:安徽商报 作者:陈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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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2月4日举行的合肥市商贸业节能降耗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市将严格控制零售场所空调使用温度,零售场所室内空调温度冬季设置不得高于20℃。

    据悉,该市将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零售场所室内温度控制,严格控制空调使用温度,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并尽量减少使用时间。

    同时,该市还鼓励对现有商用建筑进行保温、隔热及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等方面的能效系统实施改造,提高零售场所公用建筑的整体用能效率。

    此外,该市还将支持企业广泛推广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型产品和技术,重点推动企业做好空调、电梯及其他耗能设备的节能工作,并抑制白色污染和过度包装,在大型超市、百货店、批发市场和餐饮企业等场所推行节能标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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