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临2008-018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9月25日在福建省厦门市闽南大厦举行,会议召开的通知是于2008年9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由董事吴京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周苏华先生委托董事吴京荣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沈维涛、朱炎生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李绪蔼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同意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股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740万股(含5,740万股),在该上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在本次发行前,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发行总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认购并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特定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5、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1.04元/股)。发行价格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具体情况,按照前述定价原则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