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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方的冬季,供暖问题向来是一件大事。家中是否暖和,一定程度上也成了人们冬季心情的指向标。随着供暖逐步向市场方向转化,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明白了“热”也是一种商品,不再是政府给予的“福利”。但是,面对这个特殊的商品,大多时候是按住房面积来收取暖费,而不是流量的多少。致使每个采暖期,供暖问题都能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伴随着“焦点”出现的是错综复杂的关系和矛盾。
用水看水表,用电看电表,那么用热何时看热计量表呢?
事实上,分户供暖、按量收费是政府部门极力推行的供热方式,也是多方认为解决供暖问题的唯一途径。建设部出台“供热计量实施意见”曾要求,2008年采暖季前,政府办公楼等建筑原则上应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新建建筑的热计量设施必须达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不符合供热计量标准要求的,不得验收和交付使用。同样,我省在分户供暖方面也做了不少努力,但愿这种努力的结果,很快体现在我们的生活中。
政策综述
分户供暖是大势所趋
每到采暖期,与供暖相关的方方面面就很自然地成为市民关注的话题:家中的暖气是否热了,温度达不到要求是否缴费、具体缴多少,室内温度高了如何调节下来,家中热与不热为何按同一收费标准,空调供暖该如何收费等等,由于缺乏一个“标准”,这些问题交织在一起,理也理不清。
又到采暖期,以上问题依然或多或少地在我省多个地方存在着,困扰着住户,也影响着供热企业的工作顺利展开。
不过,在08年,一种按实际用热量计费的“分户供暖”的供热方式,离我们越来越近了,承德、唐山两市还被建设部列为全国10个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省建设厅有关人员评价说:“分户供暖”正在摸索中前行。
河北省2003年后新开发的楼宇均在集中采暖系统中设计、安装了分户计量控制装置。而事实上,买了新房的住户们,并没有享受到按热分户计量的收费方式,还是沿袭原来的按照建筑面积缴费,有时甚至还会因其他住户不缴费而遭到“连坐”的待遇。
据报道,省会某宿舍的住户,在今年供暖改造时每平方米多缴了40元分阀入户费,称可分户供暖,而到11月15日的供暖日,家中还是一片冰凉,理由是小区有居民没缴取暖费。住户们便开始质疑“分阀入户还有什么意义?”面对类似情况的发生,企业也有倒不完的“苦水”,供热用户的欠费情况比较严重。当然,住户欠费都有自己的理由,企业对于这些欠费户没有比“不缴费不供热”更好的办法。企业也希望尽快有一个相关的“标准”出台,顺利解决这些问题。
由此,“分户供暖”成为住户和企业共同的愿望。来自省建设厅的信息显示,由于我省在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方面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从2003年开始各市都在逐步摸索之中。目前,各地对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对新建建筑集中供热采暖系统均设计、安装了分户计量控制装置,并预留了热量表和温控位置,实现了分户控制,部分城市还安装了热计量表。
但是,由于缺乏供热计量收费标准,目前,我省除承德、唐山外,其他城市仍按面积计算热费,这也导致很多安装了热计量表的新建筑无法计热量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