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作为一种矿物,经常与其它矿藏共生,煤层气便是其中之一。在煤矿开采过程中,煤层气也随之释放,形成煤矿瓦斯。在我国国有重点煤矿中,高瓦斯矿井152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54处,两者约占矿井总数49.8%、煤炭总产量的42%。煤矿的高瓦斯含量导致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困难重重。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生产100万吨原煤,就要付出3.1个人的死亡代价。
为了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需要安装大功率风机,将煤矿巷道内的瓦斯排出。矿井内的安全保住了,可是,排放到空气中的煤矿瓦斯又对外面的环境造成了危害——瓦斯的主要成分甲烷,是一种具有强烈温室效应的气体,其温室效应为二氧化碳的22倍。据测算,所有人类活动造成的温室效应中,20%是由甲烷引起的,而我国煤矿排放的甲烷占全球的35%以上,相当于荷兰全国所有温室气体的总排放量。
由此可见,煤矿瓦斯堪称祸源。煤矿瓦斯之所以危害巨大,是因为它的热值很高,纯甲烷气体每立方米可发电3~3.5千瓦时。
煤层气利用范围广泛。当前,我国煤层气利用的主要途径为:发电、民用、工业燃料、化工、汽车燃料。
煤层气的开发利用具有一举多得的功效:提高瓦斯事故防范水平,具有安全效应;有效减排温室气体,产生良好的环保效应;作为一种高效、洁净能源,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我国的能源结构。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油气供应缺口急剧增大。据发展改革委能源所预测,2010年我国油气缺口将分别达到1.3亿吨和300亿立方米;2020年这两个数字将分别上升到2.2亿吨和1000亿立方米。
我国煤层气资源十分丰富,是世界上继俄罗斯、加拿大之后的第三大煤层气储量国,占世界排名前12位国家资源总量的13%。根据最新一轮资源评估结果,我国埋深2000米以浅的煤层气资源量达31.46万亿立方米,相当于450亿吨标煤、350亿吨标油,与陆上常规天然气资源量相当。
我国的煤层气资源不仅在总量上占有一定优势,而且在区域分布、埋藏深度等方面也有利于规划开发。煤层气资源在我国境内分布广泛,基本可以划分为中部、西部和东部三大资源区。其中中部地区约占资源量的64%。西部地区的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资源量最大,超过10万亿立方米,为集中开发提供了资源条件。
据统计,我国煤层气埋藏于300~1000米之间的资源量约占总量的29.05%,1000~1500米之间的煤层气占总量的31.6%,1500~2000米之间的煤层气占总量的39.35%,适于开发的约占总资源量的60%。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范维唐认为,煤层气热值高,可用于发电、生活用热等多种用途,经济效益非常可观。煤层气是我国常规天然气最现实可靠的替代能源,对于石油资源短缺的中国而言,充分开发利用煤层气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