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供汽温度。
3 供汽流量。
4 必要时,应检测、记录供热量和凝结水流量。
6.2.4 热源出口处应建立运行参数计量站,热量计精度应按国家有关标准确定。
6.2.5 供热系统中继泵站,应主要检测、记录下列参数:
1 总进、出口压力。
2 每台水泵进、出口压力。
3 总流量。
4 除污器进、出口压力。
5 总进、出口水温。
7 宜检测系统供热量。
6.2.6 热力站参数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简单直接连接方式,应检测供、回水温度,供、回水压力,并宜检测供、回水流量,供热量。
2 对于混水连接方式,应分别检测一、二级系统的供、回水温度,供、回水压力,供、回水流量以及混水泵的进口压力、温度和流量,并宜检测供热量。
3 对于有采暖负荷、生活热水负荷的间接连接系统,应分别检测采暖、生活热水的一、二级系统的供、回水温度,供、回水压力和换热器的进、出口压力、温度,并宜检测供、回水流量和供热量。
4 对于蒸汽系统,应检测供汽流量、压力、温度;当有冷凝水回收装置、汽—水换热器时,应分别检测一、二级系统的压力、温度、流量和汽—水换热器进出口压力、温度及水位,并宜检测凝结水回水流量。
6.2.7 当采用计算机监控时,在热源、调度中心及热力站应检测室外温度。
6.3 参数的调节与控制
6.3.1 供热系统实际运行流量应接近设计流量。
6.3.2 当系统出现实际运行工况与设计水温调节曲线不符时,应根据修正后的水温调节曲线进行调节;当采用计算机监控时,宜根据动态特性辨识,指导系统运行。
6.3.3 当室内供暖系统未采用热计量、未安装温控阀时,二级网系统宜采用定流量(质调)调节;当室内系统采用热计量且安装有温控阀时,二级网系统宜采用变流量(量调)调节。系统变流量时,宜采用不同特性泵组或改变水泵并联台数,或宜采用变速泵控制流量。为适应调频变速流量控制,系统宜采用双泵系统。
6.3.4 在热力站热用户人口或分支管道上应安装调节控制装置以便进行流量调节。
6.3.5 系统末端供、回水压差不应小于0.05MPa。
6.4 计算机自动监控
6.4.1 供热系统从热源、泵站、热力网、热力站至热用户宜采用在线实时计算机控制。
6.4.2 根据需要和技术条件,应选择不同级别的计算机监控系统,分别实现下列功能:
1 检测系统参数。
2 调配运行流量。
3 指导运行调节。
4 诊断系统故障。
5 健全运行档案。
6.4.3 计算机监控宜采用分布式系统。
6.4.4 计算机运行管理人员应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6.4.5 计算机监控系统在停运期间,应实行断电保护。
6.5 最佳运行工况的选择
6.5.1 根据供热规划,应对直接连接、混水连接、间接连接等供热系统的运行方式制定阶段性运行方案。
6.5.2 对于多热源、多泵站供热系统,应根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及室外温度变化,进行供热量、供水量平衡计算,以及关键部位供、回水压差计算,制定基本热源、尖峰热源、中继泵、混水泵等设备的最佳运行方案。
6.5.3 多种类型热负荷供热系统,应根据不同形式的连接方式,制定不同的运行调节方案。
6.5.4 地形高差变化大的供热系统,当需要建立不同静压区时,其仪表、设备必须可靠,确保安全运行。
6.5.5 大型供热系统,应进行可靠性分析,可靠度不应低于85%~90%;应制定故障及事故运行方案,当在供热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预先制定的故障及事故运行方案进行。
6.6 供热系统的运行调度
6.6.1 供热系统(热源、热力网、热用户)必须实行统一调度管理,以保证供热系统的安全、稳定、经济、连续运行。
6.6.2 供热系统调度中心,应设供热平面图、系统图、水压图、全年热负荷延续图及流量、水温调节曲线图表;条件具备时供热系统主要运行参数宜采用电子屏幕瞬时显示。
6.6.3 供热系统的运行调度指挥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供热理论基础知识及较丰富的运行实践经验;并能够判断、处理供热系统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6.6.4 供热系统调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充分发挥供热系统各供热设备的能力,实行正常供热。
2 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连续供热。
3 保证各用热单位的供热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4 结合系统实际情况,合理使用和分配热量。
6.6.5 供热系统调度管理主要工作应包括下列各项:
1 编制供热系统的运行方案、事故处理方案、负荷调整方案、停运方案。
2 批准供热系统的运行和停止。
3 组织供热系统的调整。
4 指挥供热系统事故的处理,组织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制订提高供热系统安全运行的措施。
5 参加拟订供热计划和供热系统热负荷增减的审定工作。
6 参加编制热量分配计划,监视用热计划执行情况,严格控制按计划指标用热。
7 对供热系统的远景规划和发展设计提出意见并参加审核工作,参加系统的监测,通讯设备的规划及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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